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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保險: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?一、申領失業保險金,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: 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; 3、已辦理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的。 二、辦理流程與時限 1、失業人員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報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、審核通過后,打印簽發《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》參保單位專管員簽收,在失業人員相片上加蓋參保單位公章后,限時送交失業人員。并告知失業人員自《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》簽發60日的規定時限內,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。 三、失業人員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申領登記 經審核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,本人持《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》、身份證、免冠一寸紅底彩照五張、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、求職證明自《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》簽發60日內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登記,失業保險金從登記之日起計算。 四、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及發放 失業人員本人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及身份證,于每月5-20日在經辦機構指定窗口進行指紋申領。當月25日后失業保險金發放到失業人員個人賬戶。 五、失業人員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
六、失業待遇享受需根據《失業保險條例》 (國務院令第258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 |